首页 生物医学新技术临床研究和临床转化应用管理条例(2025年) 第三章 临床研究实施 第二十三条 生物医学新技术临床研究和临床转化应用管理条例(2025年) 第二十三条 第三章 临床研究实施 第二十三条 临床研究机构需要其他机构为其实施生物医学新技术临床研究提供技术支持,提供人体细胞、组织、器官等生物样本,或者协助招募受试者的,应当告知临床研究的目的、方案、备案情况和生物样本的用途。 第二十二条 目录 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