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生物医学新技术临床研究和临床转化应用管理条例(2025年) 第三章 临床研究实施 第二十四条 生物医学新技术临床研究和临床转化应用管理条例(2025年) 第二十四条 第三章 临床研究实施 第二十四条 临床研究机构应当定期向国务院卫生健康部门报告生物医学新技术临床研究实施情况。 第二十三条 目录 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