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医学新技术临床研究和临床转化应用管理条例(2025年) 第十一条

第十一条 实施生物医学新技术临床研究的机构(以下简称临床研究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是三级甲等医疗机构;

有符合要求的临床研究学术委员会和伦理委员会;

有与拟开展的生物医学新技术临床研究相适应的资质、场所、设施、设备、管理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和研究能力;

有保障临床研究质量安全、符合伦理原则以及保护受试者合法权益的管理制度;

有稳定、充足的研究经费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