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工作绩效评价管理办法(2012年) 第三章 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工作绩效评价管理办法(2012年) 第三章 第三章 绩效评价结果运用 第九条 绩效评价按量化评价分值评定为四个等级:80分以上(含80分)为优秀,70-80分(含70分)为良好,60-70分(含60分)为一般,60分以下或有下列情况之一的… 第十条 绩效评价结果与中央财政支持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资金安排直接挂钩: 第八条 目录 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