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环境行政处罚办法(2010年) 第六章 结案和归档 第七十条 环境行政处罚办法(2010年) 第七十条 第六章 结案和归档 第七十条 案卷归档后,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修改、增加、抽取案卷材料。案卷保管及查阅,按档案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十九条 目录 第七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