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行政处罚办法(2010年) 第六十七条

第六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结案:

行政处罚决定由当事人履行完毕的;

行政处罚决定依法强制执行完毕的;

不予行政处罚等无须执行的;

行政处罚决定被依法撤销的;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认为可以结案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