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行政处罚办法(2010年) 第四十四条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终结调查:

违法事实清楚、法律手续完备、证据充分的;

违法事实不成立的;

作为当事人的自然人死亡的;

作为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受其权利义务,又无其他关系人可以追查的;

发现不属于本机关管辖的;

其他依法应当终结调查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