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环境行政处罚办法(2010年) 第三章 一般程序 第二节 调查取证 第四十四条 环境行政处罚办法(2010年) 第四十四条 第三章 一般程序 第二节 调查取证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终结调查: 违法事实清楚、法律手续完备、证据充分的; 违法事实不成立的; 作为当事人的自然人死亡的; 作为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受其权利义务,又无其他关系人可以追查的; 发现不属于本机关管辖的; 其他依法应当终结调查的情形。 第四十三条 目录 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