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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许可管理办法(2012年) (四)

第二章 申请与审批

(四) 资质有效期满而未获延续的。

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临时资质有效期满,不符合升级为甲级资质或者乙级资质条件的,2年内不得重新申请同类别的临时资质。
(三)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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