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环境保护部发展改革委关于贯彻实施国家主体功能区环境政策的若干意见(2015年) 六、 重点开发区域环境政策 (一) 环境保护部发展改革委关于贯彻实施国家主体功能区环境政策的若干意见(2015年) (一) 六、 重点开发区域环境政策 (一) 切实加强城市环境管理。推动建立基于环境承载能力的城市环境功能分区管理制度,加强特征污染物控制。划定城市生态保护红线,促进形成有利于污染控制和降低居民健康风险的城市空间格局。保护对区域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极重要的基础生态用地,将区域开敞空间与城市绿地系统有机结合起来,加强生态用地的连通性。 六、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