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2025年) 第四十二条
第四十二条 培训机构有下列教育教学质量低下或者管理混乱情形之一,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的规定,责令暂停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招生、限期整顿;逾期未整顿或者经整顿仍达不到要求的,责令停止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
不具备安全生产培训条件开展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的;
未按照统一的培训大纲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导致培训内容严重缺失的;
为特种作业人员提供虚假安全技术培训学时证明,帮助骗取考试资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