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2025年)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2025年) 第四十一条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 培训机构未建立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档案或者培训档案管理不规范的,责令限期改正,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条 目录 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