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特困人员认定办法(2021年) 第二章 认定条件 第七条 特困人员认定办法(2021年) 第七条 第二章 认定条件 第七条 特困人员财产状况认定标准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制定,并报同级地方人民政府同意。 第六条 目录 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