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1989年) 第三章 特大事故的调查 第二十二条 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1989年) 第二十二条 第三章 特大事故的调查 第二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碍、干涉事故调查组的正常工作。 第二十一条 目录 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