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2019年) 第十四条
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证部门应当依法办理燃气经营许可的注销手续:
燃气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且燃气经营企业未申请延续的;
燃气经营企业主体资格依法终止的;
燃气经营许可依法被撤销、撤回,或者燃气经营许可证被依法吊销的;
因不可抗力导致燃气经营许可事项无法实施的;
依法应当注销燃气经营许可的其他情形。
燃气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且燃气经营企业未申请延续的;
燃气经营企业主体资格依法终止的;
燃气经营许可依法被撤销、撤回,或者燃气经营许可证被依法吊销的;
因不可抗力导致燃气经营许可事项无法实施的;
依法应当注销燃气经营许可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