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煤矿安全规程(2025年) 第六编 应急救援 第五章 救援指挥 第七百六十二条 煤矿安全规程(2025年) 第七百六十二条 第六编 应急救援 第五章 救援指挥 第七百六十二条 矿井发生灾害事故后,必须首先组织专职救护队进行灾区探察,探明灾区情况。救援指挥部应当根据灾害性质,事故发生地点、波及范围,灾区人员分布、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以及救援的人力和物力,制定抢救方案和安全保障措施。 专职救护队执行灾区探察任务和实施救援时,必须至少有1名中队或者中队以上指挥员带队。 第七百六十一条 目录 第七百六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