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煤矿安全规程(2025年) 第六编 应急救援 第二章 安全避险 第七百四十三条 煤矿安全规程(2025年) 第七百四十三条 第六编 应急救援 第二章 安全避险 第七百四十三条 入井人员必须随身携带额定防护时间不低于30min的隔绝式自救器。 矿井应当根据需要在避灾路线上设置自救器补给站,配备足量的自救器,自救器额定防护时间不低于30min。补给站应当有清晰、醒目的标识。 煤矿企业必须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自救器佩戴使用实操培训,达到在30s内熟练盲戴要求;必须建立自救器维护保养管理制度,每季度至少进行1次自救器检查并做好记录。 第七百四十二条 目录 第七百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