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煤矿安全规程(2025年) 第六编 应急救援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七百三十四条 煤矿安全规程(2025年) 第七百三十四条 第六编 应急救援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七百三十四条 任何人不得调动专职救护队、救援装备和救护车辆从事与应急救援无关的工作,不得挪用紧急避险设施内的设备和物品。 第七百三十三条 目录 第七百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