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规程(2025年) 第六百八十一条

第六百八十一条 1~10kV的室外架空线路,严禁跨越危险场所的建筑物。其边线与建筑物的水平距离,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与A级和B级建筑物的距离,不应小于电杆间距的2/3且不应小于35m;与生产炸药的A级建筑物的距离,不应小于50m。

与D级建筑物的距离不应小于电杆高的1.5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