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煤矿安全规程(2025年) 第三编 井工煤矿 第二章 矿井建设 第二节 井巷掘进与支护 第六十六条 煤矿安全规程(2025年) 第六十六条 第三编 井工煤矿 第二章 矿井建设 第二节 井巷掘进与支护 第六十六条 立井井筒穿过冲积层、松软岩层或者煤层时,必须有专门措施。采用井圈或者其他临时支护时,临时支护必须安全可靠、紧靠工作面,并及时进行永久支护。建立永久支护前,每班应当派专人观测地面沉降和井帮变化情况;发现危险预兆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第六十五条 目录 第六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