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煤矿安全规程(2025年) 第三编 井工煤矿 第十二章 电气 第六节 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 第五百一十二条 煤矿安全规程(2025年) 第五百一十二条 第三编 井工煤矿 第十二章 电气 第六节 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 第五百一十二条 任一组主接地极断开时,井下总接地网上任一保护接地点的接地电阻值,不得超过2Ω。每一移动式和手持式电气设备至局部接地极之间的保护接地用的电缆芯线和接地连接导线的电阻值,不得超过1Ω。 第五百一十一条 目录 第五百一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