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规程(2025年) 第四百七十三条

第四百七十三条 矿井供电电能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电力电子设备或者变流设备的电磁兼容性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规范要求。

电气设备不应超过额定值运行。

井下防爆电气设备变更额定值使用或者进行技术改造时,必须经安全评估或者检测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