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煤矿安全规程(2025年) 第三编 井工煤矿 第九章 冲击地压防治 第二节 区域防治 第三百四十三条 煤矿安全规程(2025年) 第三百四十三条 第三编 井工煤矿 第九章 冲击地压防治 第二节 区域防治 第三百四十三条 冲击地压矿井应当参考地应力等因素选择合理的开拓方式,合理确定开拓巷道方向、层位与间距。 新建永久硐室不得布置在冲击地压煤层中。煤层巷道与硐室布置不应留底煤,如果留有底煤必须采取底板预卸压措施。 第三百四十二条 目录 第三百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