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煤矿安全规程(2025年) 第三编 井工煤矿 第九章 冲击地压防治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三百四十条 煤矿安全规程(2025年) 第三百四十条 第三编 井工煤矿 第九章 冲击地压防治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三百四十条 具有高瓦斯、突出煤层、容易自燃煤层或者水文地质类型复杂、极复杂的冲击地压矿井,应当根据本矿井条件,制定冲击地压参与的复合灾害一体化防治技术措施,并由煤矿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 第三百三十九条 目录 第二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