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煤矿安全规程(2025年) 第三编 井工煤矿 第二章 矿井建设 第四节 建井期间生产及辅助系统 第一百零一条 煤矿安全规程(2025年) 第一百零一条 第三编 井工煤矿 第二章 矿井建设 第四节 建井期间生产及辅助系统 第一百零一条 建井期间,井筒中悬挂吊盘、模板、水泵、抓岩机的钢丝绳,使用期限一般为1年;悬挂水管、风管、输料管、安全梯和电缆的钢丝绳,使用期限一般为2年。钢丝绳到期后经检测检验合格,可以继续使用。 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建井工期、在用钢丝绳的腐蚀程度等因素,确定是否需要储备经检测检验合格的提升钢丝绳。 第一百条 目录 第一百零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