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煤矿安全监察执法监督办法(试行)(2014年) 第三章 执法监督的实施 第二十二条 煤矿安全监察执法监督办法(试行)(2014年) 第二十二条 第三章 执法监督的实施 第二十二条 对煤矿安全监察执法人员的责任追究,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法依规实施。 第二十一条 目录 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