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行政处罚办法(2023年) 第十七条

第十七条 调查终结,执法人员应当制作调查报告,应当包括被调查当事人的基本情况、经调查核实的事实和证据、对涉嫌违法行为的定性意见、处理建议及其法律依据等内容;自由裁量的理由等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