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行政处罚办法(2023年) 第十六条

第十六条 除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可以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外,煤炭管理部门发现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的,必须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必要时,可以进行检查。

符合立案标准的,煤炭管理部门应当及时立案。

调查取证等执法过程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