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电联产管理办法(2016年) 第六条
第六条 严格调查核实现状热负荷,科学合理预测近期和远期规划热负荷。现状热负荷为热电联产规划编制年的上一年的热负荷。
对于采暖型热电联产项目,现状热负荷应根据政府统计资料,按供热分区、建筑类别、建筑年代进行调查核实;近期和远期热负荷应综合考虑城区常住人口、建筑建设年代、人均建筑面积、集中供热普及率、综合采暖热指标等因素进行合理预测。人均建筑面积年均增长率一般按不超过5%考虑。
对于工业热电联产项目,现状热负荷应根据现有工业项目的负荷率、用热量和参数、同时率等进行调查核实,近期热负荷应依据现有、在建和经审批的工业项目的热力需求确定,远期工业热负荷应综合考虑工业园区的规模、特性和发展等因素进行预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