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20年) 第六章 监管 第六十六条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20年) 第六十六条 第六章 监管 第六十六条 持证人在领取烟草专卖许可证后满6个月尚未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视同歇业,发证机关应当收回烟草专卖许可证。 第六十五条 目录 第六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