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2018年) 第十六条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2018年) 第十六条 第十六条 违反规定办理、使用居住证的,依照《居住证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居住证管理相关规定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引用法条 居住证暂行条例(2015) 第十五条 目录 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