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港口建设管理规定(2007年) 第二章 港口建设程序管理 第二十九条 港口建设管理规定(2007年) 第二十九条 第二章 港口建设程序管理 第二十九条 港口建设项目开工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施工图设计文件已经完成并经审查批准; 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征地手续已办理,拆迁基本完成; 施工、监理单位已确定; 已办理质量监督手续。 第二十八条 目录 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