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港口建设管理规定(2007年) 第二章 港口建设程序管理 第十条 港口建设管理规定(2007年) 第十条 第二章 港口建设程序管理 第十条 实行审批制的港口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应当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开展了港口建设项目工程预可行性研究; 建设方案符合港口规划; 符合有关编制水运工程预可行性研究、项目建议书的深度要求; 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 第九条 目录 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