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港口工程建设管理规定(2018年) 第二章 建设程序管理 第十六条 港口工程建设管理规定(2018年) 第十六条 第二章 建设程序管理 第十六条 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港口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审批,对施工图设计文件中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内容进行审查。 第十五条 目录 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