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渔业船舶水上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2012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渔业船舶水上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2012年) 第七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干涉渔业船舶水上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 第六条 目录 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