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清洁生产审核办法(2016年) 第五章 奖励和处罚 第三十七条 清洁生产审核办法(2016年) 第三十七条 第五章 奖励和处罚 第三十七条 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泄露企业技术和商业秘密,造成企业经济损失的,按照国家相应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第三十六条 目录 第六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