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洁发展机制项目运行管理办法(2011年) 第二十条
第二十条 项目审核理事会召开会议对国家发展改革委提交的项目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项目审核理事会审核的内容主要包括:
项目参与方的参与资格;
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提交的相关批复;
方法学应用;
温室气体减排量计算;
可转让温室气体减排量的价格;
减排量购买资金的额外性;
技术转让情况;
预计减排量的转让期限;
监测计划;
预计促进可持续发展的效果。
项目参与方的参与资格;
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提交的相关批复;
方法学应用;
温室气体减排量计算;
可转让温室气体减排量的价格;
减排量购买资金的额外性;
技术转让情况;
预计减排量的转让期限;
监测计划;
预计促进可持续发展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