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深海海底区域资源勘探开发资料管理暂行办法(2017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深海海底区域资源勘探开发资料管理暂行办法(2017年) 第四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国家海洋局主管全国深海资料汇交工作,负责全国深海资料管理的监督与协调。履行下列职责: 组织制定深海资料管理的指导政策、相关制度和技术标准; 负责审定深海资料分类定级的相关标准; 负责审定对外公布的深海资料目录。 第三条 目录 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