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深海海底区域资源勘探开发样品管理暂行办法(2017年) 第三章 深海样品保管 第十八条 深海海底区域资源勘探开发样品管理暂行办法(2017年) 第十八条 第三章 深海样品保管 第十八条 深海样品管理机构应建立安全管理与应急预警机制,确保深海样品的安全保存,确保深海样品、信息数据的安全。 第十七条 目录 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