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2022年) 第二章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2022年) 第二章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及一般规定 第一节 基本原则 2.1.1 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法律法规、 2.1.2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公司 2.1.3 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 2.1.4 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信息,应当以 2.1.5 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信息,应当客 2.1.6 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信息,应当内 2.1.7 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本规则规定 2.1.8 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同时向所有投 2.1.9 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信息,应当使 第二节 一般规定 2.2.1 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的信息包 2.2.2 上市公司公告应当由董事会发布并加盖公司或者董 2.2.3 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公告应当在本所 2.2.4 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涉及的重大 (一) 董事会或者监事会作出决议时; (二) 签署意向书或者协议(无论是否附加条件或者期限) (三) 公司(含任一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知悉重 (四) 发生重大事项的其他情形。 在前款规定的时点之前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及时 (一) 该重大事项难以保密; (二) 该重大事项已经泄露或者出现媒体报道、市场传闻(以下统称传闻); (三) 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异常波动。 2.2.5 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筹划重大事项,持 2.2.6 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被依 2.2.7 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本规则第 1.5 目录 第一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