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2022年) 2.2.6

2.2.6 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被依

法认定为国家秘密等,及时披露或者履行相关义务可能危害国家

安全、损害公司利益或者导致违反法律法规的,可以免于按照本

所有关规定披露或者履行相关义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属于商业秘密等,

及时披露或者履行相关义务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损害公司利益

或者导致违反法律法规的,可以暂缓或者免于按照本所有关规定

披露或者履行相关义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披露临时性商业秘密的期

限原则上不超过两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