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2022年) 9.1.4

9.1.4 上市公司存在股票交易被实施风险警示或者终止上

市风险的,应当按照本章有关规定披露风险提示公告。

本所可以视情况要求公司增加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