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2022年) 7.4.2
7.4.2 上市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
涉案金额累计达到本规则第 7.4.1 条第一款第(一)项所述标准
的,适用本规则第 7.4.1 条的规定。
已经按照本规则第 7.4.1 条规定履行披露义务的,不再纳入
累计计算范围。
涉案金额累计达到本规则第 7.4.1 条第一款第(一)项所述标准
的,适用本规则第 7.4.1 条的规定。
已经按照本规则第 7.4.1 条规定履行披露义务的,不再纳入
累计计算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