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2022年) 6.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2022年) 6. 6. 1.2条和第6.1.3条的规定。 6.1.19 上市公司发生交易,在期限届满后与原交易对方续 6.1.20 上市公司应当根据交易类型,按照本所有关规定披 6.1.21 上市公司与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发生 第二节 日常交易 6.2.1 本节所称日常交易,是指上市公司发生与日常经营 (一) 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 (二) 接受劳务; (三) 出售产品、商品; (四) 提供劳务; (五) 工程承包; (六) 与公司日常经营相关的其他交易。 资产置换中涉及前款规定交易的,适用本章第一节的规定。 6.2.2 上市公司签署日常交易相关合同,达到下列标准之 (一) 涉及本规则第6.2.1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 (二) 涉及本规则第6.2.1条第一款第(三)项至第(五) (三) 公司或者本所认为可能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 6.2.3 上市公司与他人共同承接建设工程项目,公司作为 6.2.4 上市公司参加工程承包、商品采购等项目的投标, 6.2.5 上市公司应当按照本所有关规定披露日常交易的相 6.2.6 已按照本规则第6.2.2条披露日常交易相关合同的, 第三节 关联交易 6.3.1 上市公司进行关联交易,应当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 6.3.2 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指上市公司或者其控股子 (一) 本规则第6.1.1条规定的交易事项; (二) 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 (三) 销售产品、商品; (四) 提供或者接受劳务; (五) 委托或者受托销售; (六) 存贷款业务; (七) 与关联人共同投资; (八) 其他通过约定可能造成资源或者义务转移的事项。 6.3.3 上市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一) 直接或者间接地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 由前项所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或者间接控制 (三) 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及 (四) 由上市公司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 (一) 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二)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 直接或者间接地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四) 本款第(一)项、第(二)项所述人士的关系密切的 6.3.4 上市公司与本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二)项所列 6.3.5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 6.3.6 除本规则第6.3.13条的规定外,上市公司与关联人 (一) 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成交金额超过三十万元的交易; (二) 与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生的成交金额超过三 6.3.7 除本规则第6.3.13条的规定外,上市公司与关联人 (一) 本规则第6.3.19条规定的日常关联交易; (二) 与关联人等各方均以现金出资,且按照出资比例确定 (三) 本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6.3.8 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应 (一) 交易对方; (二) 在交易对方任职,或者在能直接或者间接控制该交易 (三) 拥有交易对方的直接或者间接控制权; (四) 交易对方或者其直接、间接控制人的关系密切的家庭 (五) 交易对方或者其直接、间接控制人的董事、监事和高 (六) 中国证监会、本所或者上市公司认定的因其他原因使 6.3.9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 (一) 交易对方; (二) 拥有交易对方直接或者间接控制权; (三) 被交易对方直接或者间接控制; (四) 与交易对方受同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五) 在交易对方任职,或者在能直接或者间接控制该交易 (六) 交易对方及其直接、间接控制人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 (七) 因与交易对方或者其关联人存在尚未履行完毕的股权 (八) 中国证监会或者本所认定的可能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 6.3.10 上市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下列交易,应当按照本节 (一) 面向不特定对象的公开招标、公开拍卖或者挂牌的(不含邀标等受限方式),但招标、拍卖等难以形成公允价格的除外; (二) 上市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且不支付对价、不附任何义 (三) 关联交易定价由国家规定; (四) 关联人向上市公司提供资金,利率不高于贷款市场报 6.3.11 上市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下列交易,可以免于按照 (一) 一方以现金方式认购另一方公开发行的股票及其衍生 (二) 一方作为承销团成员承销另一方公开发行的股票及其 (三) 一方依据另一方股东大会决议领取股息、红利或者报 (四) 上市公司按与非关联人同等交易条件,向本规则第 6.1.18 目录 6.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