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2022年) 6.3.8

6.3.8 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应

当回避表决,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

过半数的非关联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非

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

人的,公司应当将该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前款所称关联董事包括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