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2022年) 3. 相关赔偿事项未由人民法院作出判决,且未达成和解的, 第十三章 日常监管和违规处理 13.1.4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2022年) 13.1.4 3. 相关赔偿事项未由人民法院作出判决,且未达成和解的, 第十三章 日常监管和违规处理 13.1.4 本规则第1.4条规定的监管对象应当积极配合本 所日常监管,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提交回复、说明及其他相关文 件,或者按规定披露相关公告等,不得以有关事项存在不确定性 等为由不履行报告、公告和回复本所问询的义务。 13.1.3 目录 第二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