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涉税信息查询管理办法(2016年) 第七条 涉税信息查询管理办法(2016年) 第七条 第七条 纳税人可以通过网站、客户端软件、自助办税终端等渠道,经过有效身份认证和识别,自行查询税费缴纳情况、纳税信用评价结果、涉税事项办理进度等自身涉税信息。 第六条 目录 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