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涉税信息查询管理办法(2016年) 第六条 涉税信息查询管理办法(2016年) 第六条 第六条 社会公众可以通过报刊、网站、信息公告栏等公开渠道查询税收政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非正常户认定信息等依法公开的涉税信息。 税务机关应当对公开涉税信息的查询途径及时公告,方便社会公众查询。 第五条 目录 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