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许可管理规定(2025年) 第十九条
第十九条 国家安全机关根据以下不同情况作出书面许可决定:
建设项目符合维护国家安全要求的,应当准予许可;
建设项目存在危害国家安全隐患,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后可以消除风险的,国家安全机关应当提出安全防范措施要求,申请人将落实防范措施方案报国家安全机关审核同意的,应当准予许可;
建设项目存在危害国家安全隐患,且无法通过采取安全防范措施消除风险的,应当不予许可,并说明理由。
国家安全机关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的,应当告知被许可人需接受监督管理的有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