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2012年) 第四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一条 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2012年) 第二十一条 第四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一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使用领域的消防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实行日常监督检查和监督抽查相结合的方式。 第二十条 目录 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