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2012年) 第四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条 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2012年) 第二十条 第四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条 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以及相关规定对生产领域、流通领域的消防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000) 第四章 目录 第二十一条